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凭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经营)。 计算机、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成果转让,计算机软硬件的销售,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各类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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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开发,咨询,及服务。硬件及芯片设计开发及销售。广告业务;基于互联网的增值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包括互联网广告销售、数字内容发行等(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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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咨询,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以上不含限制项目);企业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会务策划;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市场调研、产业规划、数据处理;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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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技术开发、网络技术咨询、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网上从事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电脑周边产品及配件的销售及其他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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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计算机软件;软件产品的市场调研和市场推广;自有技术转让;提供计算机软件产品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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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信息服务(除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医疗器械以外的内容);利用www.300.cn、www.cen.com.cn、www.ce.net.cn网站发布网络广告;数码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转让;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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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科技、金属制品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网络系统集成;销售金属制品、金属材料(除贵金属)、安防设备、五金交电、日用百货、工艺礼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计算机软件、硬件及辅助设备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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