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项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营业性演出;演出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电子产品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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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范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书刊零售(详见《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计算机软件和网络技术开发,计算机及配件、电子产品、日用百货、装饰材料、工艺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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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信电信业务(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计算机软硬件的设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电子产品、计算机配件、服装鞋帽、配饰、家居饰品、纺织品、日用百货、床上用品、工艺礼品、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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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利系列”品牌汽车的批发及零售; 汽车配件、摩托车及配件的批发、零售;经营上述产品的进出口业务(上述产品不涉及国营贸易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及专项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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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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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运输地面服务及相关的延伸服务、机场配套服务(包括货运、接送旅客班车、停车场、宾馆、餐饮等服务)(凭许可证经营),候机楼内商品零售(免税品除外)、办公场所出租,物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各类广告业务,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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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互联网杂志、互联网音像出版物、互联网游戏出版物、手机出版物经营(凭许可证核定的期限及范围从事经营);文化产品的销售与相关服务;数据库及计算机网络服务;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软件开发、销售;文化、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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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采编、制作、发布;凭本企业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电子产品的开发、销售;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系统集成工程的开发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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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自有合法资产进行高新技术产业、汽车制造业、文化教育业、新能源、互联网业的投资(不得从事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短期性财务性投资及面对特定对象开展受托资产管理等金融业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行票据、发放贷款等国家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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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增值电信业务(范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制作、复制、发行广播电视节目(范围详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服务(凭许可证经营), 经营广播、数字电视的信息服务及相关技术服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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