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检方回应女子被同行男子“下药”事件:存疑不捕

7月30日14时40分许,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检察院对此事做出了存疑不捕的决定,具体信息之后会由警方发公告。30日,被“下药”的当事人在微博发文称,她于29日接到了福田区检察院的电话,检方告知案件目前由福田区检察院做出了存疑不捕的决定,接下来将由公安机关进行侦补。“

知识点

存疑不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审查逮捕工作中,对于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依据法律规定作出不捕决定,并要求侦查机关补查后重新报捕的做法。

如果犯罪嫌疑人释放后一段时间,仍就没有逮捕,说明事实和证据确实存在问题。在这样的情况下可能就不会走到开庭阶段;但如果补充的证据达到逮捕的要求,那么最终的审判也和存疑不捕没有关系了。

事情前因:

7月12日,有网友发微博称,自己在深圳某自助餐厅吃饭时,被同行男子在自己的水杯内“下药”,店员发现后及时将杯子收走并好心提醒。15日晚,该案嫌疑男子赵某涉嫌强奸,已被警方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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