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拼恶意模仿乐高被判赔3000万 网友感慨得了“腾讯病”
广东高院1日公布信息,贵院对“乐高”诉“乐拼”系列产品标志商标logo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做出最终判决,对“乐高”明确提出的赔付认为给予全额的适用。贵院评定“乐拼”生产厂商广东省美致智教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省美致智教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子公司、汕头市智乐拼小玩具有限责任公司等组成商标logo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且水平极端,诉请其马上终止侵权,赔付乐高博士研究生有限责任公司财产损失及为劝阻侵权个人行为所付款的有效支出共3000万元。仅2017年9月11日至2019年4月23日,美致企业生产加工侵权商品的不法营业额已达3.三亿元,另据淘宝网出示的“乐拼”产品销售数据信息,可有效确定侵权商品销售总额超五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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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眼的网民发觉,乐拼故意效仿乐高盈利超1.六亿元,但判赔却仅有3000万元,也有网民把乐拼和腾讯官方作比照,“沒有腾讯官方的命,得了腾讯官方的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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