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单外包服务备案申请_办理常见问题回答

 1、协会组织树立收单外包效劳机构备案管理机制的工作背景是什么?

  答:近年来,在国度产业政策支持下,收单市场快速开展,收单机构数量不时增长,竞争日趋剧烈。为降低人力本钱、优化资源配置,局部收单机构经过业务外包形式开辟收单业务,优化了收单市场分工布置,关于改善社会支付环境和促进经济开展也发挥了积极作用。

  与此同时,局部收单机构疏于对外包业务的风险管控,招致市场呈现了违规转包、层层转包的状况。个别机构违规从事收单外包效劳业务,为跨境赌博、色情平台等违法违规商户提供效劳,从中获取超额利润,发作"劣币驱赶良币"现象,限制了收单市场安康开展。

  为增强收单外包效劳市场标准管理,落实国度关于打击管理跨境赌博、斩断涉赌资金链的工作请求,维护市场参与主体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收单市场安康开展,经监管部门同意,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组织会员单位树立了收单外包效劳机构备案管理机制,对外包机构实行备案管理,组织收单外包机构增强行业自律管理。

  2、收单外包效劳机构的定义是什么?

  答:依据《收单外包效劳机构备案管理方法》第三十五条规则,收单外包效劳机构是指经市场监视管理机构或国度有权机关批准成立,承受收单机构拜托,承办收单非中心业务并提供相应效劳的企业等合法设立的机构。

  收单非中心业务主要包括特约商户引荐、受理标识张贴、特约商户维护(含特约商户培训、特约商户调单、特约商户回访等)、受理终端布放和维护(含受理终端布放、受理终端维护、受理终端巡检、耗材配送等)、聚合支付技术效劳等业务。

  3、外包机构备案工作中,发起备案申请的主体是收单机构还是外包机构?

  答:中国境内的收单外包效劳机构应直接经过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收单外包效劳机构备案系统自助提交备案申请。备案发起主体应为独立法人(外包机构总公司),外包机构分支机构无须提交备案申请。

  4、外包机构备案系统何时正式上线?

  答:为进一步进步备案工作效率,协会组织建立了收单外包效劳机构备案系统,支持收单外包效劳机构自助提交备案申请。为保证备案系统稳健运转,目前备案系统上线处于试运转阶段,拟于 2020 年 9 月正式上线试运转。详细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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