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明月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存续

计算机硬件、软件开发、销售,设计、制作、发布各类国内广告;安徽省内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因特网信息服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职业介绍;人才交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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