铃木(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存续

一般项目:(一)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向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其所投资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及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所投资企业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为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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