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8千离职赔偿100万?“宁王”竞业协议纠纷案被曝

本月中旬,《宁德时报》起诉蜂窝状能源,9名原雇员因违反竞争协议而索赔100万元,引起了网民的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

该活动的起源是:2018年至2019年,离开后,宁德时报的九名员工加入无锡天宏和保定亿新,为宁德时报的竞争对手蜂巢能源提供服务。

《宁德时报》认为,无锡天宏和保定亿新是蜂窝能源的关联方,这九人违反了与他们的合同《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以下简称竞业禁止协议),因此需要支付100万元的违约金

现在,这件事背后的竞业禁止协议案的细节也被曝光了。

日前,据《中国商报》报道,关宁德时代的网上竞业限制判决书共有10起,其中,有很多以前的员工,月薪只有8000元,工作时间只有三个月。

2019年10月,郭敬德和季连业被宋敬英和王敬业起诉违约。

上述五人在宁德时代的职位包括总工程师、工程师和营销专家。他们的月薪约为8000-20000元。离职后,他们还可获得每月2603.4元至6843元不等的竞业禁止补偿,期限为1年至2年,其中张某在宁德时代只工作了三个月,但最终结果是这五个人需要在宁德时代赔偿100万元。

在此之前,担任总工程师的杨某某还因2017年4月加入国轩高科技获得了100万元的报酬。

根据判决书网披露的裁决,上述九名宁德时报前员工对判决结果不满意。他们以签署的竞业禁止协议范围过大、赔偿金额过高、签署人范围过广等理由向法院提起二审,希望无需支付巨额违约金,但均以失败告终。

宁德时报在竞争协议中同意,在竞业禁止期间,员工不得以任何形式加入与宁德时代竞争的企业或经济实体(包括关联方),也不得向其提供劳务、技术服务或其他服务。

至于100万元的违约金是否过高,法院在判决书中表示,鉴于新能源电池行业是一家高科技企业,行业竞争激烈,技术秘密是企业的根本利益所在。

掌握关键技术秘密的员工一旦转岗到有竞争力的企业,可能会损害公司的重大利益,损害远不能通过违约金得到补偿。因此,宁德era同意的违约金并不是异常高。

作为助理工程师,蔡某曾向法院辩称,并不是所有技术人员都能接触到商业秘密,因此他不应在法律竞争限制的范围内。

法院解释,作为宁德时代的技术人员,他在履行职责时必须接触宁德时代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无论属于高级管理人员还是高级技术人员,都应当承担保密义务。

《宁德时报》在判决书中也表示,上述被起诉的许多前雇员都以蜂窝能源的名义出现在专利发明者名单上。

宁德时报有充分理由相信,这些前雇员只是保定亿新入境的掩护,以避免与宁德时报签订合同《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

© 本文系原创,著作权归:芦虎导航官网。如需转载,请署名并注明出处:https://www.luhu.co/article/000000000015110.shtml